根据相关监管规定,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保障基金公司可以收购、受托经营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,并进行管理、投资和处置。
公司通过收购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,有利于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和支付能力;通过对信托财产的收购,化解和处置信托产品的风险,提高信托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,支持实体经济发展。
友情链接
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
中国信托业协会
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
更多链接>
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
版权所有©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本网站支持IPv6
京ICP备15026615号-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101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