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管理
流动性支持

根据《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,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,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,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,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。

信托公司凡使用保障基金,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,双方应根据使用保障基金的金额和期限等协商资金使用的条件,并签署资金有偿使用合同,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,依法约定相关监督条款和双方履行的权利义务。

公司使用保障基金和自有资金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,旨在提高信托公司的预防和化解流动性风险的能力,促进信托公司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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